HJ2518—20121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照明光源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照明光源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单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LED灯。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9043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4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415单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T10682双端荧光灯性能要求GB/T13259高压钠灯GB/T16288塑料制品的标志GB/T17262单端荧光灯性能要求GB/T1726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性能要求GB/T18455包装回收标志GB/T18661金属卤化物灯(钪钠系列)GB/T20861废弃产品回收利用术语GB/T23113荧光灯含汞量的测定方法GB/T24458陶瓷金属卤化物灯性能要求GB/T24824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测试方法GB/T24908普通照明用自镇流LED灯性能要求GB/T26572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QB/T2940照明电器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第39号)《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环境保护部[2008]第1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照明光源lightingsource将电能转换成光学辐射能并用于照明的器件。HJ2518—201223.2回收take-back对废弃产品进行收集和贮存的活动。3.3再生利用recycling对废弃产品进行处理,使之能够作为原材料重新利用的过程,但不包括对能量的回收和利用。(GB/T20861)4基本要求4.1产品质量、安全性能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要求。4.2产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4.3产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清洁生产。5技术内容5.1产品环境保护设计要求5.1.1质量超过25g或面积超过200mm2的塑料部件(除透光罩外)应按GB/T16288的要求标识其材质。5.1.2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光源存活率应符合表1要求,其他产品光源存活率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表1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产品光源存活率要求产品种类显色指数标称功率/W12000h光源存活率高压钠灯——≥95%≤70≥60%≥80>70;≤400≥70%金属卤化物灯<80>150;≤400≥70%5.1.3零部件中有害物质要求5.1.3.1灯管和灯芯柱玻璃不应人为添加铅(Pb)、砷(As)、锑(Sb),其中每种物质的含量均不得超过该玻璃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