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法院假期个人实践小结我所实习的单位是我家乡的一个区人民法院所属的一个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在实践老师的教育下,让我深深感到作为一民法官是多么的令人傲慢,在这里我不仅找到学术理论体现和验证,更能找到一种神圣的使命感。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稳固并检验了自己2年来来本科学习的学问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当了详细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局部参加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学问,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留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2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确实定和较高的评价。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化讨论,参与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买卖合同起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这是我第一次观察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详细运用。这个案件案情清楚,事实清晰、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太湖人民法庭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只有一名审判员,我们趁之为法官,原告和被告的当事人都没有到场,双方都由各方的律师出席,法庭还有一名书记员,负责记录法庭审理整个案件过程。我便出席了这一场法庭审理。3先让我表达一下案件的梗概。原告:制造机动车公司〔公司名称不是记得很清晰,下面只好用原告被告来代替了〕被告:销售机动车公司原告与被告系合作伙伴关系,在去年就将原告公司制造的机动车运输给被告,被告知称资金周转不灵,盼望原告能晚些要求付清货物的全部货款,可是直至今年,被告还未将货款付清,几经原告的追讨,被告仍旧没有全部归还,还有1万6千元的货款,原告认为被告没有合作诚意,便提起诉讼。双方争辩的焦点是,被告曾还了2023元给原告,原告称没有收到。被告还提出原告的货物不符合双方订立合同的质量标4准,所以才迟迟未将货款付清。经过法庭的审理:被告所称曾汇款给原告2023元,事实上,收款人的姓名不是原告并且是一个与原告素不相识的人,可见被告供给的证据并不符实。其次个焦点是产品的质量问题,在这件事情上,被告拿出了很多信件称是客户反映质量消失问题,要求退货,被告还称曾致函给原告要求退换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原告对被告的这些证据提出质疑,因原告当事人没有出席法庭不能确认事实真伪,要求与当事人求证后赐予答复。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