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中心卫生院医院文件院发【2011】0815号——————————————————————————————————关于石头中心卫生院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事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结合《容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规范管理标准》等法律法规,医院决定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并制订相关职责与工作制度。一、组织机构〈一〉成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医疗行政管理、财务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士、医师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聘资格人员组成。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药品采购与药品验收领导小组。〈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主任:陈俊汉(院长)副主任:李华(副院长)、林盛超(医务科主任)、王绍基(药剂科主任)二、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与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二)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治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四)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五)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七)对医务人员惊醒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只是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三、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委员会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四、医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与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五、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一)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医院主管院长担任;副主任两名,由医务科及药学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聘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二)负责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我院贯彻落实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审核制定我远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三)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