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某某集团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明确监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强化对集团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的监督,完善公司治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集团公司章程、集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那么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条例。第二条委员会是集团公司监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向监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监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审核集团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审查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它专项审计。第二章审计委员会的组织机构第三条委员会由三到五名成员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成员为专业会计人士。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监事会主席担任。所有成员由监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成员、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聘为委员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可以兼任委员会成员。第四条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财务、会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2、遵守诚信原那么,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开展工作。3、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财务及经营方面的问题,并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第五条委员聘期由监事会确定,一般不超过三年,期满可以续聘。聘期内假设有委员不能履行其责、或违反有关规定,监事会可以解聘。期间如有委员因各种原因不再担任委员会成员,由监事会根据有关规定补足人数。第六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第三章审计委员会及委员的职责第七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第2页共3页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6、对公司有关机构、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公司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宜,董事会授权处理的其它事项。第八条委员会主任应依法履行以下职责:1、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2、审定、签署委员会的报告;3、检查委员会决议和建议的执行情况;4、代表委员会向监事会报告工作;5、应当由委员会主任履行的其他职责。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委员会其他成员代行其职权。第九条委员会委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2、除依照法律规定或监事会同意外,不得披露公司秘密;3、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