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进度、平安管理方法总那么总那么第一条为贯彻中和集团的质量、平安管理理念,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标准、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到达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对于执法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偷工减料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工程部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处分。第二章处分条例第一节根本规定第三条材料验收〔包括土建、安装、装饰等材料〕1、材料〔必须是有质量保证的正规厂家除甲方指定厂家外〕进场前必须先向现场监理、公司材料部报验厂家资质及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装饰工程及电气安装等材料必须提供样品〕,资料及样品〔样品的材料及颜色要建设单位确认〕报验审批通过后才能大批量购置材料进场,在施工期间如施工单位擅自替换不合格材料或使用与设计不符的材料者,工程监理组人员未及时发现或者发现以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的,给予监理工程师500元罚款〔与月度检查发现一致时,取较重处分〕,并给予施工单位5000-10000元罚款且必须将不合格材料清场,如在施工单位材料进场时材料部人员未进行材料确认及认价〔如钢材等主材必须确认当期价格〕造成不合格材料使用到工程中的,对材料部相关人员处以500元-1000元罚款,或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在材料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或不按标准及设计要求施工的单位,现场监理及材料部人员有权停止施工并按照相关制度处分施工单位,2、工程监理组工程师及材料部人员如发现材料及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而不予制止或隐瞒事实的,一经发现对其当事人视情节予以通报或罚款100元-500元。第四条施工样板及过程质量管理1、重要工序或分项工程未做施工样板就大面积施工,已做施工样板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开始大面积施工,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对主管监理工程师处分500元。2、施工样板监理初验合格后报请工程部及相关部门验收两次仍不合格的。视情节给予监理罚款300元。3、未认真审核施工单位试验方案和报验资料,造成工程实体试验资料欠缺,严重影响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的,罚款监理部300元,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监理承当。4、对重要专项及专业工程,无施工方案、补报或未按规定权限审批就擅自开工的;总监罚款300元,监理工程师罚款100元。5、对无监理规划、监理细那么、监理旁站方案等重要监理文件或编制不及时的;总监罚款300元,监理工程师罚款100元。7、未严格执行旁站监理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罚款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