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页平安生产和质量管理目标责任书湖北远升建筑工程宜昌分公司湖北远升建筑工程宜昌分公司平安生产和质量管理目标责任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湖北远升建筑工程宜昌分公司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施工现场的平安生产和质量控制管理认真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XX省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与市住建委签的2023年XX市建筑施工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一、责任对象公司副总经理李元陆为公司建设工程平安考核责任人,对公司平安生产负管理责任;公司分管平安生产的周国威和分管质量的总工程师夏绪贵是目标考核的监管责任人,对工程的平安生产和质量控制负监管责任。二、责任目标1、施工现场伤亡事故为零。2、施工机械机具发生机械设备事故为零。3、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率为零。4、质量平安事故为零。5、平安培训合格率为20230%。6、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为20230%。三、责任内容1、加强督导,明确责任,控制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1湖北远升建筑工程宜昌分公司20号)文件规定使用好施工起重机械和脚手架、模板等施工设备。第2页共2页5、负责开展文明施工现场、平安生产宣传、培训、考核、评比工作,及时总结交流,奖优罚劣。四、责任考核1、严格实行平安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只要出现一次平安或质量事故,目标考核责任人全年平安奖为零。2、假设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公司将追究平安目标考核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3、本责任书参照全员岗位绩效考核管理方法(2023年)实行逐级考核。五、其它约定:本目标责任书壹式肆份,甲方执壹份,乙方责任人各执壹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甲方:湖北远升建筑工程宜昌分公司代表:日期:乙方:湖北远升建筑工程宜昌分公司工程部责任人监管责任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