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召开政法工作会议通知为传达贯彻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3工作,部署年工作,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召开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年3月8日〔星期六〕下午3∶00二、会议地点区行政中心礼堂〔五号楼二楼〕三、参加人员1、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分管领导;2、区委政法委全体委员,区综治委全体成员;3、农场书记、分管领导、综治办副主任;24、各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综治办副主任、司法所长或司法助理员;5、各系统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综治专干;6、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主要领导;7、区综治委五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负责同志〔由区委政法委负责通知〕;8、区政法各部门全体班子成员及各庭、所、科、室、队主要负责人〔由区委政法委负责通知〕;9、全区维稳信息督查员〔由区委政法委负责通知〕;10、各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或书记〔由、各街道负责通知〕。3四、考前须知1、请参会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各部门、各单位请于3月7日上午12∶00以前将与会人员姓名、职务报区委政法委办公室2、参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将设置振动或关机〕,于下午2∶45前入场,并按座位表就座。3、政法干警入场统一着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