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活动方案-重庆机关党建网关于评选第三批优秀学习品牌、学习型支部、学习型党员的通知市直各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深化市直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切实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广阔党员干部的学习力、实践力和创新力,为我市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队伍支撑和智力支持,市直机关工委决定在市级部门开展第三批优秀学习品牌、学习型支部、学习型党员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时间2022年10月-12月。二、评选内容认真总结各部门各单位近年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立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组织评选市直机关第三批优秀学习品牌、学习型支部、学习型党员,广泛交流,大力宣传,为各基层党组织和广阔党员干部树立典范,提供借鉴。三、参评条件以中共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创立的指导意见(渝机工委(2022)74号)所附优秀学习品牌导向标准、学习型支部导向标准、学习型党员导向标准为参评条件。其中,优秀学习品牌案例文本由标题、单位与品牌名称、背景与起因、做法与经过、成效与反响等内容组成,重点介绍具体做法和主要成效,控制在3000字以内。学习型支部、学习型党员推荐材料由标题、单位与支部(或姓名)、主要事迹等内容组成,控制在2000字以内。须附带2—3幅图片,可同时附带有关的成果、证书、音像等佐证资料。四、评选程序(一)申报推荐(10月)各部门各单位在严格自评的根底上,择优向市直机关工委申报推荐优秀学习品牌、学习型支部、学习型党员。所申报推荐工程各单位可酌情自定,每个工程限报1个(名)。(二)组织评选(11月)工委宣传部先按照评选要求,对全部参评对象进行初审,确定复评名单。再组织评审组,通过实地考察、材料复核等形式进行复评,以无记名投票形式确定拟表彰对象。在重庆机关党建网公示拟表彰对象名单,征求市直机关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意见。(三)宣传展示(12月)获评的优秀学习品牌、学习型支部、学习型党员予以通报表扬,在重庆机关党建网登出全部获奖工程,并推荐到机关党建刊发。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此次评选作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积极开展。要紧扣“四讲四有〞标准,突出“学〞这个根底,抓住“做〞这个关键,充分展示机关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学习、指导实践、推开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