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XX集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那么股东大会议事规那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公司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标准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以及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那么。第二条股东大会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第三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那么的有关规定,保证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第四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缺乏公司法规定最低人数,或者缺乏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2023%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或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第2页共10页(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第二章股东大会的召集第六条董事会应当在本规那么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第七条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2023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响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作出董事会决议并于之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说明理由。第八条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2023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响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作出董事会决议并于之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