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山林延包工作实施方案稳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做好山林延包工作,是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开展的必然要求,根据泰委办关于县山林延包工作实施方案(2023)2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乡的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促进林业快速开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从有利于经济开展和生态建设,有利于森林资源保护利用,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出发,保持林业生产责任制的长期稳定,逐步建立标准有序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促进林业快速开展,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生态小康乡建设打下良好的根底。二、工作原那么1、坚持长期稳定。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决不能动摇。由于林木生产周期长,破坏容易恢复难,有利于山林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应长期稳定承包关系。2、坚持“三权〞别离。林地除法律规定属国家所有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依法享有对集体山林的承包权;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允许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3、坚持依法经营。山林承包经营者必须自觉遵守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近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经济效益与社会、生态效益的关系,走向林业可持续开展之路。4、坚持生态优先。森林是陆地生态的主体,山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重视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5、坚持因地制宜。开展山林延包工作,稳定林业承包责任制要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先易后难、稳步推进。三、工作目标与任务1、工作目标。根据上级要求和部署,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山林延包工作和建档任务。2、主要任务。原山林所有权证和自留山使用证四至核对清楚后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对承包山四至核对清后延长山林承包期到2055年12月31日,统管山四至核对清楚后,都一并发放林权证;建立完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度。四、具体政策1、这次山林延包和换发林权证工作,不是重新确定林地、林木权属,而是为了进一步稳定山林权属,稳定林业生产责任制。2、林地所有权确实定以林业“三定〞山林清册和山林纠纷调解协议书、裁决书、判决书等为依据。3、已经划定的自留山要保持稳定不变,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不得强行收回,林地使用权为农户,期限为长期。自留山林木,一律归农户所有。4、已承包到户的责任山继续由原承包户承包,以稳定为前提,一般不进行调整,确需调整的,须经村民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