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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开发办公路三乱整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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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开发 公路 三乱 整治 方案
开发办公路三乱整治方案 治理公路“三乱〞,创造宽松和谐的交通环境,是“软环境建设年〞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济开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按照2023年中央、省、市关于纠风工作的有关实施意见和市软环境建设年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坚持“纠建并举,惩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以确保全市公路和城市道路畅通为主要工作目标,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那么,标准上路执法行为,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继续在稳固提高和防止反弹上下工夫,为促进我市济又好又快开展创造良好、宽松的道路运输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清理收费工程,整治向机动车乱收费行为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求,认真清理向机动车收取的各项费用、罚款、集资和各种摊派,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取消,重复收取的要予以合并。符合规定的工程省政府审定后,实行目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各类收费的透明度。 (二)清理整顿各道路检查站(卡) 1.继续清理整顿公安、交通、林业等部门的检查站(卡)。不符合规定的坚决撤销,不标准的要加以标准,并实行标准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对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个别部门季节性、突发性设站行为进行标准,完成任务或季节过后立即撤除。 2.稳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做好严查工作。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覆盖面,严肃查处省道、县道以及乡道、村(屯)自修自养道路和公路渡口的私自设卡和违规上路收费、搭车收费等问题,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同路下综合治理结合起来。 3.继续稳固依法标准的站、所和重要道口。林业、交通、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建设,健全各项制度,严格审批手续,简化工作环节,增设文明窗口,强化效劳质量。 (三)进一步整顿和标准有关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 1.按照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国发(1994)41号)文件要求,除交通、公安、林业部门以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准上路设卡、截车、检查、收费和罚款。有上路权的执法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下达收费、罚款指标。执法人员上路执勤要事先报告请示,不得擅自上路检查巡视。有重大违章确需依法处理的,必须两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行使执法权,不允许单独1人或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参与处理。工商、环保、农机、烟草、国税、地税、技术监督等行政执法部门,涉及营运车辆税费等执法工作时,须在市、县、乡XX县区内有关部门批准的停车场所实施,严禁以任何借口上路截车检查。 2.对各执法部门上路执法人员进行清理备案。清理各执法部门上路执法人员,各执法部门要在7月15日前将本部门上路执法人员的情况上报市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备案,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要去除执法队伍。 3.对各执法部门的执法案卷、执法程序进行检查。市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执法部门的执法案卷、执法程序进行专项检查,对不合格的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和有重大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不合格的执法人员调离执法岗位。 4.标准执法行为,加强源头治理。要加强源头管理,减少上路执法的频率。交通、公安、林业部门的上路执法人员,须按规定着装,佩戴有效证件,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票据填写必须齐全标准,不得超越职权和范围执行公务,更不准以权谋私。省政府批准允许临时上路的部门,要到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备案。推行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和林业木材运输检查制度改革,切实解决和防止多家上路执法、以罚代纠、只罚不纠等问题。 5.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各部门要认真遵守财纪律,严格执行罚缴别离的规定,罚没款要及时、足额上缴市财政,严禁坐收坐支、截留挪用,违者一发现,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四)确保“绿色通道〞和城镇出口的畅通 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蔬菜、鲜活农产品运输通畅。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随意拦车检查;有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平安违法行为处分程序规定及时处理,不得违规滞留车辆;对有超速行驶等其它严重危及交通平安的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能够当场处分的,依据简易程序处分后,及时放行。城市出入口的公安检查站对非通缉车辆一律不准随意拦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正常行驶的外籍车辆和无明显违法行为的本地车辆一律不准拦车检查、扣车、扣证和罚款。 (五)积极开展标准治理超限超载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3)30号)要求,综合运用多种措施标准车辆装载和运输行为。对超载超限运输行为,要按照“源头封阻、科学检测、卸载放行、联合执法〞的原那么进行综合治理,严禁凭验目测检查,严查以罚代卸、以罚代纠、权钱交易等行为。指导交通、公安部门建立依托治超检测站点的路面治超执法协调机制和快速反响机制,使联合执法制度化、标准化。交通、公安部门在治理超限超载过程中,对24小时内已被处分或卸载,且能够出示与法律文书记载的卸载后质量相一致的,不得重复处分,在无交通平安隐患的情况下不得重复卸载;已被公路管理或公安交管任何一个部门查处的,在无交通平安隐患的前提下,另一部门不得重复查处。对交通违法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给予重复罚款的行政处分,一发现要严肃查处。有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公安交通部门要严格按照道路平安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时处理,不得违规滞留车辆。 (六)对标准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行为等工作加大监督力度 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要分别对道路交通警告标识不全、公路限速标值不科学、缺少配套解除限速标识进行清查,协同相关部门对公路限速标值进行测算,对公路限速标值不科学、缺少配套解除限速标识予以清理整顿,同时合理增设标志标线。如存在交通警告标识不全或损坏等情况将不能作为执法依据。同时,要进一步标准电子执法行为。市质监局要加强对电子执法设备的认证、检测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对标准道路交通标识、电子执法行为和电子执法程序不合理等问题要及时进行监督指导和纠正。严禁交警隐蔽执法,对此类问题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将协调相关部门予以纠正。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要加大力度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制 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中,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分工,做好本职工作。对上级批转查处的案件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进行调查处理。其中,交通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承担起统筹协调、制发方案、督办检查、总结验收工作;公安部门主要负责标准交警、特警在公路上的执法行为;林业部门主要负责清理整顿本部门在公路上的检查站(卡),标准检查人员行为;市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标准各部门执法行为、执法程序,做好执法资格认定等工作;市财政、物价部门主要负责全市涉车涉路收费标准的监督检查;市农委、林业、动监部门主要负责公路上动植物防疫临时检查站的监督管理;市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主要负责电子执法设备的检测。各部门要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市纠风办、市交通局要对治理工作负总责,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具体部门专门抓的领导机制,细化责任目标,狠抓工作落实。市财政部门要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给予相应的资金保障。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各乡(镇)、街,市交通、公安和林业等有关部门要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一次自查自纠,重点做到“十查〞:一查是否做到标准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效劳,有无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人员上路收费、罚款行为,有无上路执法部门或人员超越职权范围,在管辖区域外拦车检查、收费、罚款行为,或超标准收费、罚款,或对同一违法行为重复处分的;二查是否存在未省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立收费站、检查站,非法流动上路查车,擅自改变合法设卡的位置或增设分站卡行为;三查是否存在随意查车,逢车必查,违规双向拦车行为;四查是否存在以罚代管、超标准罚款、罚态度款、重复罚款行为;五查是否存在滥收过境费,擅自提高过路(桥)费行为;六查是否存在罚款、收费不给票据或少给票据,使用不合法票据行为;七查是否存在为其它部门代查、代收、代罚行为;八查是否存在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设置、使用不合理问题,着力解决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使用不标准,限速设置不科学、不合理,道路标识设置不连续、不醒目等问题;九查执法卷宗、执法票据填写是否标准齐全;十查是否有向上路执法单位、个人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或擅自设立收费、罚款工程行为,有无执法人员利用检查、收费、罚款权力进行“索、拿、卡、要〞或发生其它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各单位要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于2023年7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及整改报告报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交通局)。在各乡(镇)、街和有关部门自查自纠的根底上,市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将于8月份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下发情况通报,催促进行整改。对发生典型公路“三乱〞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探索长效治理机制 有关部门要围绕公路出现“三乱〞问题的原因、治理难点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和方法。每个部门至少要完成一篇具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文章。同时,要高度重视调研成果的推广工作,将调研成果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并通过实践进一步检验调研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做到“学有典范、赶有标杆〞,形成良好的治理舆论气氛。 (四)完善查处“三乱〞案件快速反响机制,严肃查处公路“三乱〞案件 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取消公路根本无“三乱〞地区资格的暂行方法(国纠办发(2023)9号文件),坚决防止公路“三乱〞问题反弹。同时,进一步完善查处“三乱〞问题快速反响配套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及工作考核方法,延伸监管,建立与第一线执法部门、人员的联系渠道。在日常工作中继续坚持领导带队上路明察暗访制度,注重监督检查实效,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指导、及时纠正、防微杜渐,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重点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绿色通道〞和公路“三乱〞易发地区的治理力度,对典型的公路“三乱〞问题,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 严厉查处以下五种行为。一是治理超载超限不认真履行源头封阻联合执法,以罚代卸或不依托卸载点随意上路治理超载的行为;二是执法单位或人员超越职权范围或管辖区域检查、收费、罚款以及超标准收费、罚款的行为;三是从事执法工作人员无证上岗、人证不符、证件不全和私带现金上岗以及罚缴不别离,票款不符,罚款开票多罚少开,重复罚款的行为;四是执法人员收黑钱、放黑车、敲诈勒索、执法粗暴、谩骂、殴打司乘人员等违法违纪行为;五是执法人员和不法分子相互勾结,护送违规车辆逃避检查,进行暗厢操作,谋取私利行为。 (五)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定期组织执法倒查,对执法人员出现过错的,追究当事人党政纪责任的同时,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追究所属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涉路涉“软〞案件要坚决予以曝光;建立考评机制,由行风监督员、媒体记者、司机代表对执法部门及其人员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作为执法部门和人员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 成立XX县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治理公路“三乱〞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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