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宗教与政治制度研究〔一〕公民宗教的“现代〞关切从“现代〞政治思想史的视角看,“公民宗教〞〔civilreligion〕是一个典型的卢梭命题。但这个命题明显是一个有着古典痕迹的“现代〞命题。如果说清清爽爽的“现代〞命题是那些明确与古典划分出严格界限的命题的话,那么,“公民宗教〞那么是一个明显缅怀古典时代———希腊、罗马和中世纪的宗教所发挥的整合社会秩序功用的“现代〞命题。其宗旨无疑是现代的,因为这一命题的观念与行为主体是现代意义上的公民。但这一命题的内涵充满古典和中世纪的意味———它将“现代〞情景中本应是“政治性〞的公民,引进古典宗教的信仰世界,促使公民“宗教地〞秉行与其政治身份相适应的信念和行为规那么。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专辟一章,在现代政治思想史上首次对公民宗教做出系统论述。卢梭对宗教与社会的关系有着非常特殊的认识。他指出:“一旦人们进入政治社会而生活时,他们就必须有一个宗教,把自己维系在其中。没有一个民族曾经是,或者将会是没有宗教而持续下去的。假设它不曾被赋予一个宗教,它也会为自己制造出一个宗教来,否那么它很快就会灭亡。〞①卢梭这里所谓的宗教,当然是广义上的宗教。狭义宗教指的是宗教神学、仪轨宗教与日常规那么三者合一的建制宗教形态,它也是卢梭所谓的人类宗教,或贝拉所谓的教会宗教。广义宗教指的是具有神圣性、精神性特质的社会规那么系统或社会信仰系统,它不是一种建制宗教,而是社会公众自觉响应的准宗教形式。前者并不是每一个民族都具备的宗教形式,也不是每一个民族生存开展必然以及能够到达的宗教高度;但后一种宗教形式构成一个民族生存开展的前提条件。不具备后一种宗教形式的民族,就不具备聚集民族力量的精神根底,当然也就不具备整合民族力量的政治前提。广义宗教起源甚早,但其真正以一种世俗形式成熟地作用于各个民族的政治生活,那么是在人类经历了中世纪教权与政权的博弈之后才凸显出来的。在基督教世界中,“双重权力就造成了一种法理上的永恒冲突;这就使得基督教的国家里不可能有任何良好的政体,而且人们也永远无从知道在主子与神父之间究竟应当服从哪一个〞②。政权与教权无法和谐共存,注定了政教合一的中世纪政体形态不可能持续影响人类的开展进程。当人类生活的模式呈现为神圣生活与世俗生活的别离状态时,在两个世界中却各自出现了神性诉求与世俗组织崭新的合一方式。“宗教,就其与社会的关系而论,———无论是一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