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对贯彻学习监督法根本要领的心得体会文章标题:对贯彻学习监督法根本要领的心得体会被称为“十年磨一剑〞的监督法终于出台了。这对于各级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将产生深远和重大的影响。作为保障人大监督的重大举措,怎样才能把贯彻实施的任务尽快落到实处,我认为当务之急是要抓紧学习掌握贯彻监督法的根本要领,研究实施监督法的具体措施。从当前实施监督法面临的工作现状来看,首先要解决好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把握监督法立法理念政治性较强的特点,在贯彻实施上要不断解决好“为与不为〞的方向问题监督法所标准的人大对政府、法院、检察院进行的监督,包括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也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局部。因此,人大监督工作是涉及我国政治制度和国家体制的监督,具有政治性很强的特点。随着监督法的公布实施,使监督工作实现了法制意义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只要保证这一法律的正确实施,人大监督必将大有所为,民主建设必将大有作为。当前,在贯彻监督法的问题上,最首要的是要坚持坚决正确的政治方向,争取和实现监督工作应有的政治作为。一是要在着力坚持党领导上贯彻落实监督法,这是一个大前提。要紧紧围绕党的大政方针、根本任务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二是要在着力依靠广阔人民群众上贯彻落实监督法,这是一个大重点。要时刻联系广阔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民主权利的保障情况开展监督;三是要在着力推进依法治国上贯彻落实监督法,这是一个大目标。要始终着眼社会进步、经济开展和平安稳定的建设情况组织监督。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监督,切实保证贯彻监督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二、把握监督法条款内容原那么性较强的特点,在贯彻实施上要不断解决好“要与不要〞的认识问题监督法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条款规定比较原那么,突破性的成份不大,与大家预期的目标有差距,但仍然具有鲜明的特色。第2页共4页通过这些原那么性较强的监督条款,从工作意义上看,人大依法对“一府两院〞进行的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从法律意义上看,这种监督既比较原那么抽象,又比较实在具体,事实上监督条款规定的原那么性越强、抽象度越高,监督所适用的范围也就越宽泛、越具体;从权力制衡意义看,虽然不同的国家机关之间具有职能的统一性和目标的一致性,但并不能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