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室平安与环保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川大学实验室平安与环保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川大实(2023)13号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针对学校可能发生的事故,为了标准平安与环保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师生的生命平安、校园环境平安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四川大学实验室平安与环保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四川大学实验室平安与环保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第二条本预案所称实验室平安与环保事故是指全校范围内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或实验场所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事故或事件。第三条实验室平安与环保事故,按以下类别认定:1.危险化学品事故:指危险化学品遗失、被盗、泄漏、燃烧爆炸等事故;2.同位素及放射装置事故:指同位素遗失、被盗、泄漏,放射装置突发事故;3.公共卫生事件:指实验室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发生遗失、泄漏以及存放这类微生物的装置发生重大损坏造成危害或潜在危害的事件;4.实验室燃烧、爆炸事故:因各种原因而导致的实验室燃烧、爆炸事故;5.机械事故:指因设备故障或操作不当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6.触电事故:指各种原因导致触电且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7.其他事故。除以上事故以外的其他有人员伤亡、财产重大损失或严重环境污染的事故。第四条工作原那么1.以人为本,平安第一。保障人员的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平安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是工作的首要任务。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由学校实验室平安与环保事故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职能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队伍建设、预案演练等工作。4.快速反响,协同应对。对学校发生的实验室平安与环保事故,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第一时间作出反响,迅速到位,各施其职。5.妥善处理,四不放过。对已发生的平安与环保事故要在坚持“不查清原因不放过,不认真整改不放过,不吸取教训不放过,不处理责任人不放过〞的根底上妥善处理。第二章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2第五条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