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司法行政经费管理报告省市要加大支持力度。近年来,中央政法专款要表达扶贫解困作用。对经济欠兴旺、财政困难的县(市区)中央。中央政法专款及省市配套资金的发放力度不时加大,但在发放方法上根本上是采取的平均主义,依照县市区人口多少来安排专款数量。这就造成了无经费困难的县市区也得到扶持,而经费困难大的县市区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建议下一步骤在专款安排上要向困难县市区倾斜,以此解决困难县市区行政机关的燃眉之急。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近年来。总体上讲,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证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在有些地区由于缺乏稳定、有效的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证体制,经费保证缺乏仍是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开展进步的突出问题之一。因此,更大范围内加快建立体制更加合理、机制更加有效、管理更加科学、保证更加有力的司法行政运行体制,已成为摆在司法行政机关面前的重大问题。依照上级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县司法行政经费保证情况,近期,县司法局组织专门人员对我县的司法行政经费实际保证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县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证的现状目前,从调查中可以看出。县司法局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22人,县法援中心及县公证处两个,二级单位共有事业编制11人。全县辖11个乡(镇、街道)共有司法所11个(年前为2023个乡镇,2023个司法所)全县共有司法行政专项编制43名。近年来经费保证的根本情况有以下三个特点:(一)财政支持力度不时加强。县司法局无论是办公经费还是业务专项经费均未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根本运转毫无保证。年后,县财政逐步加大了对专项业务工作开展的支持,专项经费从年的3万元增加到目前的23万元,每年均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现有保证体制之下,相对有效的保证了司法行政机关根本业务的开展。除县级财政加大支持外,中央、省、市政策性转移支付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投入也不断加大,如中央装备款、办第2页共4页案经费、省财政配套资金、市财政司法所建设补贴资金等,一些系列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改变了过去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完全无保障的情况。(二)办公经费一直未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目前,县财政对我县司法行政机关的保证还仅仅是建立在根本业务开展的根底之上。多年来,司法行政机关根本办公经费从未列入财政预算,仅有的一点业务经费既要保障运转,又要办业务,造成司法行政机关在经费开支上时刻捉襟见肘,这直接导致了整体工作的运转困难。(三)基层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