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关于开展市慈善事业的调研报告为使人大代表们在XX市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围绕关注民生这一主题,审议好政府的工作报告,3月22日—24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专业小组的人大代表就开展我市慈善事业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了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市劳动局医保中心、市总工会、妇联、残联等单位对社会困难群体开展救助的现状,掌握了XX市慈善总会的筹备情况,为促进我市慈善事业的开展提出了建议。常委会主任安大钧、副主任周升参加了市民政局的调研。一、慈善救助的对象党中央、国务院已经明确提出慈善事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局部,要求把开展慈善事业提到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任何时候都有弱势群体的存在,因为天灾人祸、老弱病残等种种原因,都会使一些人生活十分困难,需要政府的关心、社会的帮助。慈善事业在整个救助活动中发挥着其他机构不能替代的作用。在今年“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支持开展慈善事业〞,内涵丰富,令人振奋。实施慈善救助,不仅能把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爱送进有各种困难的千家万户,使他们感到党和政府的关心,社会的温暖,在逆境中鼓起生活的风帆。同时,也能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弘扬“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道德风气,推动公民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慈善事业是指众多的社会成员建立在志愿根底上从事的一种无偿对不幸人群的救助行为。其主要救助对象包括:(一)助困,对零就业家庭、夫妻双方失业家庭、孤老孤儿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家庭实施救助。使困难群众切身感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二)助残,对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实施救助。使他们在困境中看到脱贫的希望,让更多的残疾人家庭走出困境。(三)助学,对因家庭贫困而面临辍学的学生、孤儿和到上学年龄与无收入来源的祖父母一起生活的孩子实施救助。不让一名贫困家庭的孩子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第2页共7页(四)助医,对患病困难群众实施救助。确保患病的困难群众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不因小病不治而酿成大病,并竭力缓解因大病而造成的生活更加困难。(五)救灾,对因天灾人祸、突发事件造成的特别困难的家庭实施救助。使他们不致在突发性事件的打击下一蹶不振,让他们在社会好心人的帮助下渡过难关。调研中了解到,我市地处国家中部,经济欠兴旺,因此救助任务十分沉重。我市每年有城市低保对象175120人需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