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基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篇1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2023年的主要工作一年来,全区法院在自治区党委领导、自治区人大及其会监督、自治区人民政府支持、自治区政协民主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认真执行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着眼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全区法院共受理案件434616件,审执结385776件,同比分别上升33.3%和33.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9%。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6754件,审执结6173件,同比分别上升20%和17.5%。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促进平安新疆建设依法严惩刑事犯罪,确保国家平安和社会稳定。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2810件,审结39979件,同比分别上升32.7%和35.5%,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12352人。深入开展严打专项行动,依法审判了XX县区921、XX县区1230、XX县区1215等一大批暴力恐怖袭击和组织新疆籍人员非法出境犯罪案件,狠狠打击了三股势力的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国家平安、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保障了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顺利进行。高级法院针对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提出惩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的立法建议,多数被采纳,为深化严打斗争提供了法律依据。依法审结孟传杰、朱信义、齐德香、苏继赏等贪污、贿赂、渎职职务犯罪案件557件,推进了反腐败工作。依法惩治成心杀人、抢劫、绑架、伤害、强奸、盗窃、毒品、危害食品药品平安、危险驾驶、重大平安事故等刑事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平安感。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和破坏环境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绿色开展。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保障刑事被告人辩护权,做到罚当其罪,罪刑相适应。严格依法办理减刑、假释、特赦案件24270件,促进了罪犯教育改造。通过公开庭审、公开宣判、以案讲法活动,震慑犯罪分子,教育鼓舞群众,推进去极端化和三非整治。依法审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商事案件153509件,审结137904件,同比分别上升40.5%和42.1%,涉案标的额369.4亿元。高级法院制定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保障经济稳定增长的意见,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