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生产平安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情况报告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重大生产平安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23)50号)精神,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那么,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3-2023年生产平安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紧扣目标任务,扎实开展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9月1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生产平安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新安办发电(2023)35号),明确以事故调查报告和结案批复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为目标任务,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安排“回头看〞工作。同时,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平安生产水平持续向好,以从严追责为抓手,全面压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将此次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延伸到近五年以来所有一般和较大事故。二、实地检查,多方查证,逐一核实两起重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2023-2023年,自治区共发生2起重大生产平安事故,分别是:2023年喀什“2·24〞重大车辆侧翻事故和2023年喀什莎车县天利煤矿“4·3〞重大顶板事故。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那么,9月25-29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应急管理厅、发改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总工会、新疆煤矿平安监察局等部门成立重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现场检查评估组赴喀什地区和阿克苏地区开展现场检查评估。(一)责任追究和行政处分情况1.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员情况。根据结案批复,喀什“2·24〞重大车辆侧翻事故中有2名责任人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喀什莎车县天利煤矿“4·3〞重大顶板事故中有3名责任人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经司法机关判决,两起重大事故实际追究刑事责任人员6人,其中: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目前仍在监狱服刑。2.给予党政纪处分人员情况。根据结案批复,两起重大事故中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共28人,其中:党纪处分5人、政纪处分23人。经调阅相关资料证实,管理权限在自治区范围内的24人全部落实相应处分,其中1人受到党纪处分,23人受到政纪处分。3.对责任单位和人员实施行政处分(罚款)情况。根据结案批复,两起事故共计应对单位罚款1697.99845万元,对个人罚款21.1194万元。经查证,目前,实际收缴单位罚款340万元(全部为喀什“2·24〞重大车辆侧翻事故单位罚款,莎车县天利煤矿于2023年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