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关于对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评议有关情况的自查报告为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提高环保意识,积极推动我市向节约型、生态环保型社会开展。我局高度重视涉及国土资源管理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市政协关于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民主评议的通知(什政协办发(202223)11号)要求,成立了迎评小组,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3号)、XX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涉及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内容文件。通过学习,我局重点对土地开发利用环保前置审批、根本农田保护、农田禁采砂、土地整理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自查与清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自查情况(一)土地开发利用前置审批情况在土地开发利用方面,我局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在制定土地和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对建设工程供地等过程中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造成的危害,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城市规划报经省政府批准前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城市规划区内,征收土地按批次报批后,在具体供地环节,首先对建设用地工程用地进行严格预审,坚持按标准、按程序审查用地提交的建设用地工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审申请报告、环境保护评估报告、工程区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再按照规划和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选址意见书确定的条件供地。另外,城市规划区外单独选址重点工程用地,也必须按照建设工程用地预审管理方法(国土资源部第42号令)要求,严格进行工程预审,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二)根本农田保护情况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202223年,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耕地保护面积为2.33万公顷(其中根本农田2.06万公顷),全年完成了与XX市政府签订根本农田保护的目标任务。第2页共3页并与全市16个镇(街道)签订根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根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严把耕地和根本农田保护落实关。杜绝任何违法违规用地等占用根本农田。国家重点工程确需占用根本农田的,必须依法进行工程预审,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根本农田补划方案,报国务院批准。根据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3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国家重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灾后重建占用耕地的建设工程,按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监管,确保耕地和根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的完成,保护了资源环境。(三)农田禁采砂情况加大力度打击农田采砂。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