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民政局城乡低保工作调研报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局部,是传统的救济制度的改革与深化,是国家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根本生活,关心解决他们生活中遇到的特殊困难而建立的一项制度。自2023年和2023年分别建立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我们坚持整体规划、细心实施、多途并举、相互配套、标准管理的原那么,不断加快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设步伐,城乡困难群众的根本生活得到了有效的保障,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经济进展。特殊是去年以来,各级民政部门依据摸清底数,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加强管理,逐步实现应保尽保的工作思路,狠抓落实,扎实推动,城乡低保工作2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问题,亟待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现就当前我市城乡低保工作现状、存在问题、缘由分析及下步对策建议,作简要阐述。一、城乡低保现状我市于2023年和2023年分别建立了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之初,我市城市和农村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20元和每人每年600元。之后,城市低保先后四次提标,分别是2023年7月调整为每人每月220元,2023年1月调整为280元,2023年1月调整为300元(其中环翠区、高区、经区和荣成市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文登、乳山两市为280元),2023年1月调整为330元3(其中乳山市为300元)。农村低保三次提标,2023年8月调整为每人每年800元,2023年1月调整为1000元,2023年1月调整为1200元。截止2023年底,全市累计保障城乡低保家庭19312户、34078人,其中城市低保869户、1808人,农村低保18443户,32270人。累计发放资金2535.2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发放保障金512.7万元月人均补差约236.3元;农村低保发放保障金2023.5万元,月人均补差约52.2元。二、存在问题及缘由分析(一)城市低保保障比例低。目前,我市城市低保对象869户,计1808人。按2023年非农业人口119万计算,城市低保保障比例仅为0.15%,远远低于同期省内其他城市的水平,4列全省末位。缘由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比例与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进展水平亲热相关。一般而言,一个地区经济更加达,社会事业进展越均衡,那么需要最低生活保障的群体就越小,保障比例就越低。从省民政厅公布的2023年底全省17地市城市低保保障比例看,、烟台、青岛、潍坊、东营等经济较为兴旺地区,分别排在倒数第一至第五。二是我市目前劳动力短缺,就业充分。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