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关于土地遗留问题给县政府的报告遗留问题的报告xxx县人民政府:xxx作为xxx县招商引资的一家新建企业,从成立、重组到投产,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及xx镇委、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为企业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开展环境。截止到2023年底公司已累计缴纳各种税费达7326万元,为xx经济做出了一定奉献。由于公司是一家历经合作、重组、收购而建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在组建过程中受到内部体制、产业政策、工程规模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加上202223年世界金融危机对有色金属行业的冲击,公司被迫停产至今。目前我公司按照省国资委和xx集团公司的要求,正在积极处臵资产,寻找合作伙伴,以到达盘活现有资产、启动生产经营,支持当地经济开展的目的。但前期企业土地权使用性质的遗留问题,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转让,亟待解决。因此,现将相关事项报告如下:我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面积233400平方米(350亩)。公司按照土地使用权证的证载面积,按照有关规定,已一次性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共计1125万元,同时,按照相关税法,向税务机关全额缴纳土地使用税,年缴纳数额为80万元左右。由于前期在办理土地征用过程中遗留问题较多,至今公司土地使用权证与实际使用面积不符,实际使用面积比证载面积少42.3亩,严重影响了公司资产的评审和处臵。近期,xx镇政府屡次要求我公司支付厂区西部54亩土地的租金,我公司认为镇政府的要求不妥。一是镇政府所指的54亩土地已包含在我公司土地使用权证所界定的范围之内,土地性质确定为出让,公司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每年我们还缴纳土地使用税。因而镇政府要求我们缴纳的“土地租金〞属于重复缴费,没有政策和法律依据,是不合理的。二是镇政府解释县里在办理用地时,认为不是给村民支付的一次性土地出让金,而是办理的土地租赁,每年由县财政向村第2页共8页民支付土地租金,且不包括其所指的54亩“土地租金〞。我们认为,我公司既然是按照土地管理法,由县政府相关部门办理了正规的土地出让使用手续,政府有关部门已正式向我公司核发了土地使用权证,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使用税,不应再重复缴纳或支付其他土地使用费用。至于当时县、镇两级政府与村民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应该由两级政府妥善解决。为妥善解决土地遗留问题,确保我公司顺利实现资产处臵,盘活现有资产,恢复生产经营,继续为当地经济开展做奉献,我公司建议:1、恳请县政府及主管部门,进一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