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1页医疗事故争议报告依据2第一篇:医疗事故争议报告依据2医疗事故争议报告依据为防范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我院的医疗质量,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特制定医疗事故报告、依据。报告的内容包括。医院名称,当时医务人员的根本情况(姓名、性别、科室、专业、职务、职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治疗经过、目前状况,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患方的要求。五、发现有医疗过失行为,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地损害,防止损害扩大。六、医院与患方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事故争议(未经事故鉴定的),自协商解决之日起在7日内向区卫生局书面报告。报告内容:1.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包括根本情况、医疗争议原因、共同认定的等级、过失行为、责任程度、赔偿数额)2.协议执行情况3.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包括经济处理和行政处理)4.医院的整改措施七、经确定为医疗事故,医院与患方协商或卫生部门调解解决的,医院应在协商解决后7日内向区卫生局书面报告。八、医疗事故争议经法院解决或者判决的,医院应在收到生效的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生效后7天内向区卫生局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执行方案、医疗机构整改措施、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理意见。九、医院每季第一个月2023日前上报上一季度医疗事故争议信息,科室每月5日前上报科室平安医疗信息。医疗事故争议依据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二条、三十四条、三十七条、四十六条2023XX县区人民医院第2页共11页年1月20日第二篇:医疗事故争议登记报告处理制度XX市XX县区人民医院医疗事故争议登记、报告、处理制度为防范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我院的医疗质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特制定医疗事故、争议的登记、报告处理制度。一、医疗事故争议登记。根据全院统一工程与要求,各科室要有专册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必须完整、无漏登。二、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生可能引起医疗事故争议的过失行为是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医院的医疗质量监督科(医务科、护理部)报告,该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向院领导报告,并向患者进行解释。三、出现医疗纠纷或二级医疗事故以下的医疗过失,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主任及时向医教科报告。医教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如实将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