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页农民就业工作调研报告一、明确工作目标。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原那么,积极做好XX县区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工作。经过1到2年的努力,凡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被征地农民,力争每户至少得到一个就业岗位;有技能的劳动者在参与XX县区建设中受益;多数身体健康的“420230〞(即女性40岁左右,男性50岁左右)人员得到相应的就业安置,最终确保被征地农民的收入与生活不因土地被征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二、强化技能培训。对被征地农民中的适龄劳动力,一方面积极利用“阳光工程〞加大培训力度,一方面纳入城镇就业管理效劳范围,由劳动保障部门免费组织培训,以尽快提高被征地农民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市农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XX县区、有关区县协助)三、拓展劳务输出。努力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每2月组织一场劳务输出专场招聘会,对有就业愿望和有就业能力的适龄人员,做到“对工种不挑不拣,力争两周安排就业〞。认真做好输出效劳特别是后续跟踪效劳,切实保护劳务输出人员的合法权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XX县区、有关区县协助)四、组织起来就业。依托村委会,组织种养能手对外承包蔬菜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开展家政效劳;组织运输车队、建筑队、园林施工队等,有序参与XX县区的开发建设,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XX县区牵头,市农委、有关区县协助)五、开发公益性岗位。凡XX县区管委会管理及入驻XX县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市政园林、环卫保洁、后勤保安等公益性岗位,应优先安排给被征地农民中的“420230〞人员以及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就业。(XX县区负责)六、安排效劳性岗位。入区各类企业的物业管理、后勤保障等效劳性岗位,优先接纳被征地农民上岗就业。(XX县区牵头,市招商局协助)七、提供生产性岗位。鼓励入区各类生产性企业特别是劳动第2页共2页密集型企业,优先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对安置被征地农民占员工数15%以上,签订劳动合同并实际用工1年以上的,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可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XX县区牵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八、开展集体经济。根据XX县区规划,鼓励村委会利用集体土地,集中连片建设标准厂房,以入股、联营等方式提供给外来投资者使用,以壮大集体经济,提高农民收入。(XX县区牵头,市国土局、市规划局、有关区县协助)九、鼓励自主创业。对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参照关于切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