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农村基层干部经济犯罪研究分析当前农村“村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且有增长的趋势,“村干部〞职务犯罪直接侵害了农民的利益,破坏了国家法律和政策在农村的实施,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矛盾激化,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一、“村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2023年以来,XX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村干部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1案61人,占同类案件总数的21.5%,涉案总金额达200余万元。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村级基层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涉案比例较大。在查处的61件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是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共33人,占立案总人数的54.1%。二是作案手段简单,涉嫌罪名相对集中。犯罪类型主要是贪污和挪用公款,作案手段主要是采取用假发票或白条套取现金,收款不入账个人侵吞或利用移民拨款、出让土地、工程验收等职权收受贿赂等。如XX县区保源镇郑家村胡克忠在担任村小组长期间,以跑工程向上争取资金为由,用白条套取移民经费13万余元占为已有。三是截留侵吞、挪用上级下拨款物现象比较严重。一些村干部利用手中掌握分发救灾、优抚、土地征用补偿等款物的权力,将上级下拨的款物私自截留,用于发放村干部工资、村务支出或挪作他用。在2023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查处的61件案件中,有22件是通过截留侵吞、挪用手段到达目的的.如XX县区招携镇望仙村党支部书记杨金龙,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侵吞移民安置资金28000元,此外,杨还挪用移民安置资金20220元进行营利活动。四是共同犯罪居多。一些乡村干部相互勾结,利用各自手中的职权分工合作贪污或挪用国家资金。在查处的案件中,有60%以上是共同犯罪。如XX县区巴山镇罗溪村委会干部的陈仉孙;万正保,廖永平、李国建等4人截留侵吞退耕还林补偿款150000元。五是社会影响较大,后果较严重。由于村干部贪污贿赂职务第2页共3页犯罪直接涉及群众利益,一旦发生此类案件,群众少那么数十人,多那么上百人到有关部门反映,处理稍有不慎,很容易造成越级上访。二、“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一)村委会组织软弱松散,村务缺乏透明度是导致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根本原因。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应当定期将村务公开,其中包括村财务收支情况、宅基地审批事项等。但实际上,有些地方村级组织松散,村委很少召开会议,管理缺乏民主,透明度不够,一些村干部害怕群众知道多了不利于工作,因此该让群众知道的事情却搞暗箱操作。(二)监督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