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自贸区的调研报告关于福建自贸区的调研报告广州市人大经济工委一、自贸区根本情况2023年12月31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成为中国大陆境内继上海自贸试验区之后的第二批自贸试验区。总面积118.04平方公里,包括平潭、厦门、福州3个片区,其中厦门片区43.78平方公里、福州片区31.26平方公里。厦门片区重点开展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效劳业合作示范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两岸区域性金融效劳中心和两岸贸易中心。福州片区重点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两岸效劳贸易与金融创新合作示范区。厦门、福州自贸区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营造更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坚持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相结合,立足于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力求充分发挥福建优势,率先推动闽台之间投资贸易自由化和资金人员往来便利化进程。作为国务院确定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效劳于“一带一路〞,积极拓展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进一步优化福建对外开放格局。二、主要经验做法两市自贸区深入贯彻中央自贸试验区战略部署,紧紧国绕“为国家开放试制度、为政府治理立标杆、为区域开展筑高地〞的战略使命,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主要做法有:〔一〕完善法规制度,提供自贸区建设法制保障2023年4月1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两市积极参与、衔接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的立法工作,并制定配套制度,厦门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规定,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对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福州保税区条例和福州市保障台湾同胞投资权益假设干规定等地方性法规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通过立法引领,确保了改革试点有法可依、制度创新于法有据、项目落地有章可循。厦门市集成推出343项创新举措,在国务院四批89项复制推广的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中,由厦门片区首创并在全国得到推广的22项;商务部评定的12项“最正确实践案例〞中,厦门片区2项。福州市已推出体制机制创新举措163项,属全国首创46项,复制推到全国、全省分别有17项、82项。〔二〕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对照营商环境各项指标,制定具体改良措施,狠抓落实、补齐短板,促进从市场准入到企业破产等全企业生命周期营商环境提升,营造与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相适应的良好法治环境。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