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普查报告关于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普查报告海南省水务厅: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调查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普查的通知(办建管[2023]452号)的要求,我市在总结国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的同时,对我市17个镇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进行普查,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国管单位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一)改革进展情况1.分类定性。划分水管单位类别和性质,根据水管单位承担的任务和效益状况,我市的沙河水库管养所、春江水库管养所、红洋水库管养所、松林岭水利管养所、天角潭水利管养所、西干水利管养所6个水管单位均为准公益性单位。2“.两定〞测算。根据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的有关规“定,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类、以工作量定员〞的原那么,结合我市水利工作的实际和工作岗位的需要,分别对我市6个水管单位进行定岗定员。全市6个水管单位现有在职人员341人,核定编制人员252人,需分流人员89人。于2023年1月7日上报市政府审批。3“.两费〞落实。完成6“个水管单位的两费〞测算工作,至2023年,市财政应落实补贴额为477元,其中:人员工资235万元,社会保障费92万元,维修养护费150万元。2023年,已落实人员工资166万元、维修养护经费42万元;2023年落实人员工资178万元、维修养护经费42万元。相对稳定了我市水利职工队伍。4.管养别离。我市6个水管单位内部已推行水利工程管理与维修养护别离,精简管理机构,提高养护水平,降低运行本钱。5.人员分流。竞争上岗工作结束后,我市6个水管单位共应分流人员为89人,已完成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工作,落实分流人员利用水管单位的水土资源大力开展水产养殖、农林畜等多种经营。6.社会保障。各水管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加所在地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参保人员325人,尚有16人没有参保。7.水价改革。水利工程供水费为经营性收费,供水价格按照补偿本钱、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那么核定,对农业用水和非农业用水区别对待,分类定价,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改革水费征收和使用管理方法。我市从2023年开始,按照海南省开展与改革厅关于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问题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23]411号)的精神调整水价标准,即由原每年每亩32元调整为:跨市县水利工程灌区供水价格25元;县级和乡级水利工程灌区供水价格分别按不超过22元和18元。8.改革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