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管理的调研报告一、当前城市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1、城市规划和根底设施滞后。城市在追求确定的经济目标时,往往难以顾及合理的规划、建设的质量,致使城市道路、绿化、市政根底配套设施严重滞后,最终增加城市管理的难度,也影响管理的质量。我县县城没有一座社会停车场,划定的停车位不能满足车辆停靠需要,待货、待客车辆都停在街上,阻塞交通;农贸市场选场不合理,管理不标准,农民自产自销的农产品没有交易场所,造成摊担乱摆;通讯电网建设不标准,整个县城到处乱牵、乱挂,天空中好象布满了蜘蛛网,既影响市容又不平安。2、科学的管理机制难以形成。由于城市管理体制未理顺,关系不协调,法制不健全等原因,城市管理难以形成合力,难以形成共同负责,共同参与管理的制约机制,严重阻碍了城市管理走上科学、长效的管理轨道。开展相对集中处分权工作是新时期我国行政处分体制的一次改革,目前全国县城以上的城市几乎都在开展该工作,但中央和省里没有统一模式,没有具体的主管部门,也没有具体操作方法和经验可循,各地都是根据本地实际开展工作,造成政策不统一。由于全国还处在处分权集中行政的试点阶段,没有一部统一的全国性法律,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受到多方面的制约,使得城管工作法制化、标准化进程缓慢。3、城管执法部门强制执行权有限,城市管理综合效能不高。城市管理相对人大局部处于弱势地位,这局部人又最难管理,往往说服教育为主又不能奏效。城管执法部门为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必须加大对违章行为的处分力度,但是实际操作中,由于法律依据缺乏,强制执行权有限,导致处分力度小,履行难度大。对于乱倒垃圾、乱扔果皮、纸屑等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处分时,相对人不履行,根本没有强制手段;对于非法营运、乱停乱摆等违法、违章行为,只能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没有强制执行权,相对人一耍赖,很难自行处理。城管部门不能依法拘禁人,遇到突发事件或暴力抗法事件时,往往没有适宜的处理方法,遏制不了事态的扩大和开展。一线执法人员人身平安得不到有效保障。城市管理体制纵横交错,法规缺乏、法制不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等现象普遍存在,政出多门,各自为政,说起来齐抓共管,实际是相互扯皮推诿,削弱了管理合力,使城市整体功能难以得到发挥,城管部门难以解决很多实际困难。各系统之间缺少协调配合,整体运行效率不高;城关执法难度大,执法力度又不够;城市管理中运动式、突击式执法比拟普遍,常态式、长效式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