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查报告收到上纪字(2023)40号中共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开展八项规定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状况督查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马上依据文件要求,开展自查活动,现将我局自查状况汇报如下:一、八项规定落实状况1、依据自查,我局已于2023年初制定了本单位落实八项规定的具体制度。2、依据自查,我局成立了监督检查本单位八项规定落实的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相关监督检查工作人员。3、依据自查,我局自2023年以来,每年开展一次,共开2展了2次本单位八项规定落实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时对觉察的问题准时固定了证据并准时指出和订正,监督检查后下发了特地通报,通报人员作出了检查,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对整改效果进行了跟踪落实。4、依据自查,我局建立了公车使用台账,公车在节假日或双休日定点停放,并制定了县司法局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建立了违反公车使用规定责任追究措施。5、依据自查,我局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在本单位只有1处办公用房,办公室面积未超标、未进行豪华装修,其他班子成员办公室面积也未超标。我局没有内招,不存在内招豪华装修状况。36、依据自查,我局公务接待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不存在同城吃请,接待时未供应烟或高档酒水,作陪人数未超标,未支配过与公务无关的参观,也不存在其它违规公务接待。7、依据自查,我局未违规发放津补贴,不存在吃空饷现象,不存在工作人员挂靠证照或从事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中介活动。8、依据自查,我局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纪律,履行请休假制度,不存在工作人员脱岗现象。不存在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衣着、行为影响公务人员形象的现象,不存在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现象,不存在违犯节能减排的现象。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状况41、依据自查,我局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在年初和年中两次定期争辩、协调部署,并乐观支持办案。班子成员依据“一岗双责〞要求听取相关汇报,并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检查。2、依据自查,我局年初召开了党组会议,专题争辩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了单位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党组组织了班子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和本单位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党组书记自2023年以来讲了4次廉政党课。按要求开展了勤廉关爱谈工作,共开展谈话44人次,其中勉励性谈话对象42场次,苗头性、侵向性谈话对象2场次。并组织分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53、依据自查,结合上办发(2023)28号文件精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