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标准任用程序调研报告一、干部任用启动程序的根本认识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干部任用的一般程序为。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干部任用条例没有涉及干部任用启动程序这个初始内容,这既给了我们研究的空间,也增加了研究的难度,但也给了我们研究的空间。干部任用启动程序虽然在干部任用条例中没有提到,也找不到对这个概念系统全面的解释,但在干部工作实践中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已成为共识。我市自20xx年以来,根据中央和省委组织部的部署,在xx进行了科学标准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课题调研试点工作,在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制度探索实践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效。20xx年,我部为了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制定并出台了干部工作程序、民主推荐暂行方法等文件,也涉及到干部任用启动程序的内容。总结我市实践经验,可以下一个初步的定义,即所谓干部任用启动程序,一般是指在党委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根据民主推荐结果、日常考核情况、班子结构需要、后备干部情况、有关单位、领导推荐,以及近期干部使用导向和重点等情况,通过充分协商、征求意见和酝酿研究,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启动意向及确定初始人选的过程。从所包含的内容来看,干部任用启动程序原那么上可以分为“动议〞和“初始提名〞两个环节,它们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辨证统一在启动程序中。“动议〞在干部任用条例第12章第63条第3款中提到,但对“动议〞的具体含义及内容却没有明确的解释。与“动议〞不同的是,“初始提名〞在干部任用条例中没有提到。一般来说,“动议〞就是根据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配备需要等情况,对领导班子和干部进行适当调整而提出的启动意向和建议;“初始提名〞那么是指根据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需要,按照民主、公正、公平的原那么,经过一定的工作程序,研究提出需要民主推荐或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的初步人选的过程。长期以来,我们对“初始提名〞关注得较多,一般也将其作为标准启动程序的重点,主要是因为“初始提名〞具有个性化的特征,“初始提名〞的运作轨迹,容易为人们所认识和把握。反之,“动议〞那么由于其普遍存在的政治性、边际性而为人们所忽略。20xx年,中组部在“科学标准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问题调研报告〞中就指出,要规XX县区(市)委书记“动议环节的用权行为〞和“推荐环节的用权行为〞,实际上就是要规XX县区(市)委书记的“动议权〞和“初始提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