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的通知〔1〕各乡镇街道、xx经济开发区及其社会事务管理处党委〔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织:为进一步严峻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党员,促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我是党员〞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打算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标准党的组织生活,搭建党员活动平台,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开展效劳群众活动,切实解决党建根底不实、党员意识淡薄、教育管理弱化等突出问题,激发全市党组织活力,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幸福秀丽新xx、打赢脱贫攻坚战供给坚强保证。二、总体要求〔一〕立足效劳大局。紧紧围绕各单位、各行业、各领域中心工作大局,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来谋划、部署和推动,紧抓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始终与上级部署全都、与工作实际合拍,与改革进展同频共振,努力将制度成效转化为分散人心的“大熔炉〞,推开工作的“发动机〞,科学进展的“加速器〞。〔二〕突出问题导向。着眼于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组织松散、纪律松弛、抱负信念淡薄等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将党员活动开展与严格执行党内各项制度、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开展党内监督等结合起来,使“党员活动日〞制度成为党员锤炼党性、改良作风、自我净化的重要途径。〔三〕加强分类指导。依据农村、社区、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会组织等不同单位和行业特点,针对党员的从业状况、职业因素、思想状况等不同实际,结合党员群众需求,在坚持“党员活动日〞制度全掩盖的同时,着力体现不同特色。〔四〕乐观探究创新。在总体落实全市部署要求的根底上,乐观创新活动载体、丰富内容形式、改良工作方法,努力探究贴近实际、机敏多样、务实管用的活动模式,增加“党员活动日〞的吸引力。三、组织形式〔一〕时间支配。“党员活动日〞固定为每个月的22日,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半天。如22日为双休日、节假日或因重大工作活动影响不能按期开展活动的,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各单位原那么上在“党员活动日〞当天不得支配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如遇特殊状况需要延迟,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前方可调整,一般延迟不得超过一周。“党员活动日〞必需开展党建活动,党建活动不限于“党员活动日〞。〔二〕参与对象。“党员活动日〞制度掩盖全市各级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