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我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行为分析从20世纪80年月起,我国政府就开头致力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政策体系的建设,“星火规划〞、“火炬规划〞、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市场、企业孵化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等具体的政策措施都取得了确定的成效。但面对剧烈的市场竞争,我国中小企业技术、设备落后,管理水平低下,劳动力素养较差,技术创新力量缺乏等问题日益凸显。从理论上讲,市场经济在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的作用下,会自动趋向有序与和谐但市场机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会存在竞争不完全、信息不完全等“市场失灵〞现象。从中国改革实践看,中国的“市场失灵〞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市场失灵,而是由于市场机制不完善所导致的失灵。对于这种失灵,政府只有先行担当起扶植市场发育的责任,并在市场成长起来之前,代替市场完成一些整合功能。一、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的政策障碍1、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法规不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逐步制定和实施了假设干有关技术创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如科技进步法、关于加强技术创新,进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确实定、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假设干规定、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效劳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小企业促进法等,对推动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这些法律法规较为分散,缺少一部有关国家创新体系和企业自主创新的根本法,特殊缺乏一部特地针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特地法规。其次,这些法律法规内容较为空泛,有重复,有空白,也有相互冲突。比方,不仅政府的进展改革委员会在制定关于中小企业的政策,工商管理、税务、劳动、各类科技园区、开发区也在制定政策从而造成了政策混乱,有时甚至是相互冲突。第三,在现有的不多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法规中,又多以扶持那些科技型,特殊是高科技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为主,如火炬规划、中小企业孵化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对于加工制造业中的中小企业,特殊是第三产业中的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重视不够。2、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组织体制不顺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离不开政府的组织作用。但政府不是具体管理企业的,而是通过政府的组织功能,为其技术进步制造必要的环境和条件。在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众多,虽然2023年底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在国家经贸委下专设了中小企业司,但它没有统一管理中小企业的合法授权,不具权威性。同时,各级地方特地的中小企业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