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煤炭行业开展意见促煤炭行业开展意见范文一国务院下发促煤炭开展意见分工方案正制定复制链接打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下称意见),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就意见答记者问文件也正式公布。两部门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定位,抓紧制定部门分工方案,逐条明确牵头及参与单位。相关负责人指出,意见出台的背景主要是,自2023年以来,煤炭供需形势发生变化,企业经营困难,煤炭经济平稳运行风险加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煤炭经济平稳运行和煤炭工业健康开展,中央领导同志屡次批示国家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煤炭工业开展面临的困难。在广泛调研和反复论证的根底上,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意见。相关负责人称,造成煤炭企业经营困难的因素主要在于:一、市场供需宽松的情况下,局部煤矿超能力生产较为严重局部落后产能尚未退出市场,进口煤持续大幅增长,导致市场供应相对过剩。二、企业税费负担较重,地方出台的涉煤收费繁多、征管不标准。三、煤矿开采深度普遍增加,平安生产、环境治理标准提高开采刚性本钱增加较快。四、企业产品结构单一与产业盲目扩张并存,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五、局部国有企业仍承担一定办社会职能,历史负担较重。针对为何要加强煤炭进出口环节管理的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煤炭进口持续大幅增长,对增加国内煤炭供应、调节供需布局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由于相关法规标准不完善,高灰分、高硫分等劣质煤进口量增加较快,不仅冲击国内市场,也增加了节能减排压力,不利于改善大气环境。关于煤炭质量的要求对国内生产、使用和国外进口是统一的,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煤炭质量管理方法,将进一步落实对高灰分、高硫分劣质煤炭产品的限制要求。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国家开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按照意见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开展相关工作。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二是完善配套政策。国家开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根据意见主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定位,抓紧制定部门分工方案,逐条明确牵头及参与单位。对于意见提出的严格新建煤矿准入标准、建立煤矿产能登记及公告制度、集中清理整顿涉煤收费、加强商品煤质量管理、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等工作,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作出工作部署,出台配套政策,明确有关要求。三是狠抓工作落实。加大调查研究力度,深入了解各产煤省(区、市)区对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解决贯彻落实中的有关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