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市属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根据市局今年宗教工作要点,现就推进市属东岳护国寺和市基督教堂两场所的民主管理组织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宗教法规及国家相关法规和各级宗教团体教规制度为依据,以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维护宗教和顺与社会和谐为根本,切实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建设和规范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和能力,使场所管理更加民主和规范。二、工作目标1、完善场所组织建设。选举产生场所民主管理组织班子,建立和完善民主议事规则,提升民主管理组织的管理水平,增强带领信教群众发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作用的本领和能力。2、加强场所财务管理。建立和完善场所财务管理制度,加大场所民主管理组织、宗教团体、政府主管部门对场所财务监管的力度,着力推进场所财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和谐场所建设。3、规范场所教务管理。加强场所教务管理和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建立教职人员登记注册、持证上岗和定期考核制度,完善场所管理办法、场所人员管理制度以及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场所规范有序地运转。三、实施步骤第一阶段,推进场所民主管理组织建设(4月1日—10日)1、对场所的现有民主管理组织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了解现有民主管理组织的情况。场所所有教职人员都须参加民主测评,同时还要吸收一定数量的信教群众代表参加测评。2、根据场所民主管理组织成员数的设置,采取无计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对新班子成员的人选进行酝酿,形成一致意见后报市局审核确定。3、按照市局审定班子成员的人选,组织对其进行考察了解,形成考察意见,再报市局研究确定。4、按照市局确定的班子成员人选名单,组织场所所有教职人员以及一定数量的信教群众代表进行选举,按照超过半数当选的原则,选举产生新的民主管理班子,并对新的班子进行合理分工,明确其工作职责。5、场所新的民主管理组织成立后需报市民宗局备案,今后场所民主管理组织人事如需变动必须报市民宗局同意,并按程序考察进行。6、民主管理组织的任期。一般每届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民主管理组织成员如果违反宗教政策、法规有关规定的,由市局责令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撤换相关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