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人民调解职能作用调研报告人民调解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重视支持下,我区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队伍进一步优化,人民调解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展,调解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有效地预防化解了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为维护我区的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开展做出了积极奉献。一、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化解矛盾纠纷为己任,以稳固根底、拓展领域、创新机制、建立联动、强化效果为总体工作思路,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开创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局面。(一)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职能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发挥。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社会结构的变动以及利益格局的调整、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民间纠纷在性质、规模、形式等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调解纠纷的范围也从以往的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扩展到公民与法人及社会组织之间的矛盾纠纷,拆迁安置、施工扰民、环境污染、劳动争议、拖欠工资及医药费等方面纠纷增多,呈现出成因复杂、主体多元、规模扩大和调解难度大、易激化等特点,给社会稳定增加了新的不安定因素。面对新形势和新问题,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发挥平等协商,化解矛盾,本钱低,效率高的优势,预防和调解了大量社会难点、热点纠纷。近三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239件,调解成功5154件,调解成功率到达98%以上;通过对这些纠纷的有效化解,消除了大量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促进了我县的和谐稳定。(二)人民调解组织形式不断x富,工作网络进一步完善。我县大力加强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已经形成镇、村、小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还在企业内部成立了行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根本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重大纠纷不出县。第2页共4页(三)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得到标准,社会公信力进一步加强针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特点,由县司法局组织建立健全了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纠纷登记、学习例会、统计台帐、文档管理、跟踪回访、考核评比等工作制度,保障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的标准运转。目前我县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已经到达“六有〞、“四标准〞的标准,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奠定了根底。人民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