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业事故排查方案为认真贯彻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第8个“隐患集中排查月〞活动,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根据安委办关于开展2023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长安委办(2023)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广泛开展的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交通建设、道路运输以及所属各单位平安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消除平安隐患,促进各项平安责任落实,有效杜绝重特大事故、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交通行业平安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二、成立组织局成立平安生产隐患排查领导组。并组建四个督查组,具体人员安排如下:三、排查治理范围(一)道路运输行业。主要为客运企业、货运(特别是危运)企业、车辆维修企业、车辆检测企业、客(货)运站场、营运车辆等。(二)交通建设行业。主要为交通建设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公路、桥梁、机械设备等。四、排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平安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二是平安工作人员配备、平安经费使用情况;三是平安生产日常管理落实情况;四是从业人员的平安教育落实情况;五是营运车辆的平安检查管理情况;六是客货运站场平安监管落实情况;七是交通建设施工现场平安管理情况;八是危桥、危路排查整治情况;九是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危险源监控情况;十是平安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制定与演练2023情况;十一是信息报送和值班等工作落实情况;十二是行业管理部门的隐患排查整治和平安监督情况。五、排查方式与时间1、排查方法。采取自查和排查相结合,抽查和督查相结合方式。自查由单位、公司自己组织;对运输公司、维修企业、客运站场排查由辖区交管站落实;公路、桥梁、施工现场的排查由县乡公路站和工区落实;督查与抽查由局领导组组织实施。督查与抽查采取听汇报、看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2、时间安排:(1)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10日为单位与企业自查。(2)2023年3月11日――2023年3月20日为交管(稽查)站对辖区客货运公司、客运站、维修企业的平安检查;县乡公路站和工区对道路、桥梁的平安检查及施工现场的平安防范及道路警示标牌设置情况的检查。同时对限期不能消除的平安隐患进行评估认定,建立档案并上报。(3)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5日为督查小组对交管站、运输企业和道路桥梁及施工现场进行督查。(4)2023年3月26日――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