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对律师行业的影响摘要: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成员,其执业活动在社会进步和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均有突出表现。依托互联网的技术与极致思维解决法律效劳市场需求结合的一种全新业务模式,互联网技术的开展为律师开拓业务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降低了律师与客户之间的交易本钱,使律师对客户的效劳更加便利。同时客户对律师的效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互联网对律师来说既是一种机遇,更是一种挑战,必将大大拓展法律效劳的广度、深度。在新形势下律师业务的信息化思维尤为重要,对推动律师业务在网络化建设中取得长足进步,为经济社会创新开展效劳有重要意义。关键词:互联网;律师;行业开展一、互联网对律师业务展开的重要意义〔一〕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拓展法务市场的现实需要业务案源是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命脉所在。如案源不济,会直接影响到律师与律所的生存状态。故开源拓展是前提,而案源的开拓方法与策略、信息体戚相关。对律师与律所来说,开拓案源也需要收集信息、分析与运用信息,并及时做出应对措施,该过程就是网络化建设的一局部。收集信息需要渠道,网络便是渠道之一。信息收集是法律效劳业至关重要的一环,关系到每一个律师的生存及开展状况。以往,在传统开展模式中,信息收集相对缓慢、片面。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的高速连接特性以及高容量的储存体为海量信息的收集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这种信息收集技术的终点是出现一个统一的信息集散平台,所有与法律效劳有关的信息都能够通过合理的方式进行分类,传递给相应的客户与律师。如此,便成了客户信赖与案源的根底,这就是律师业务网络化建设的成就之一。〔二〕提升法律效劳与优化律所管理的客观需要自动化管理一直是律所管理者的梦想,由于律师及律所为客户提供的是无形的法律效劳,而律所管理面对更多的是人事问题,故难度颇大。如信息化建设与律所管理对接,让无形效劳有形化表现,可为业务能力与效劳质量的上下优劣提供借鉴,促进律师之间竞学,提升律所乃至行业的整体素质。律所内部网络管理系统应构建合理的信息框架。信息化建设应用于律师团队、品牌、客户管理等方面,相互之间既独立又有机联系。在信息化建设系统里,办案律师按照既定程序在各型案件、归类与栏目里提交经办案件详情、代理思路、法律文书、适法理据、处理结果、归档总结等文档,形成一个完整、动态的办案实录,让律所管理者从宏观管理角度及时掌握案件流程〔三〕提升律师开发信息资源能力的硬性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