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在工程建设中开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管理的调研报告为了深化我国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提高工程工程投资效益和质量水平,加速培养和建立我国的工程管理人才队伍,尽快培育和开展一批具有与国际竞争实力的工程公司和工程管理公司,适应参加WTO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受建设部的委托,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的领导下、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和各行业勘察设计协会支持下,建设工程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工作委员会,先后召开了工业和民用21个行业协会秘书长会议,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分析报告如下:一、我国建设工程管理体制的开展历程建国以来,我国建设工程管理体制实行过多种方式,大体上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建国初期,以建设单位自营方式为主。这一阶段,设计、施工力量十分薄弱和分散,所谓自营方式就是建设单位自己组织设计人员、施工人员,自己招募工人和购置施工机械、采购材料,自行组织工程工程建设。第二阶段,从1953年至1965年,学习苏联模式,实行以建设单位为主的甲、乙、丙三方制,甲方(建设单位)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建,乙方(设计单位)和丙方(施工单位)分别由各自的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建设单位自行负责建设工程全过程的具体管理。设计、制造、施工任务分别由各自的政府主管部门下达,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许多技术、经济问题,由政府有关部门直接协调和负责解决。第三阶段,从1965年至1984年,大都以工程指挥部方式为主。许多大、中型工程的建设,采用建设指挥部的方式,把管理建设的职能与管理生产的职能分开,建设指挥部负责建设期间设计、采购、施工的管理。工程建成后移交给生产管理机构负责运营,建设指挥部即完成历史使命。我们国家有很大一批建设工程是在以上几种管理模式下建成的。第四阶段,是学习国际通行工程工程管理方式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开放〞方针以后,随着大量引进国外成套设备、国外资金和国外承包商进入我国建设市场,相继带来了国际通行的工程管理和工程承包方式,建设管理体制进入了新的开展阶段。80年代初,工程建设领域开始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管理工作,先后经历了探索、试点、推广三个阶段。近二十年来,国家建设部、国家计委和财政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后对勘察设计和施工等单位开展工程总承包工作颁发了一系列的指导文件、规定和方法,指导和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开展。1984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改革建筑业和根本建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