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案_进出口合同的履行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案第九章进出口合同的履行教学内容(包括根本内容、重点、难点三局部):教学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买卖合同项下买卖双方的履行义务和进出口合同履行的根本程序,熟悉货物托运、报验、报关、投保的具体做法,理解信用证项下的各种单据的缮制和运用等知识点。重点难点进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各种单据的缮制与运用。第一节出口合同履行以贸易术语为CIF和支付方式为L/C的出口合同为例一、备货与报验1.备货备货应该注意的问题:(1)货物的品质要符合合同的规定。(2)货物品质应符合法律要求:货物应具有可销性、特定。(3)用途、应符合进口国法律所要求的品质标准。(4)交货数量应符合合同的规定。数量要留有余地。(5)货物包装应与合同和法律的要求一致。(平安、适合长途运输)(6)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2.报验(1)报验的含义:属于法定检验的商品,在出口前必须经过检验,经检验合格,由商检机构签发检验证书,发货人应在签发证书之日起60天内报运出口。(2)报验的目的:主要是为某些出口商品办理出口许可证。(3)————申领出口许可证的程序:申请审核、填表发证。(4)应注意的问题:A.检验证书是否符合合同或信用证的规定(品质证明书、数量证明书等)B.在有效期内出运,否那么应办理展期二、催证、审证和改证1.催证信用证是根据买卖合同开立的,信用证内容应该与买卖合同条款保持一致。买方应及时开立信用证,开证时间一般应在卖方装运期前的一定时间。2.审证信用证开出后,银行和进出口公司都应对信用证的内容进行全面的审核,但审核的重点不同:银行的审证着重于开证行的政治背景、资信能力、付款责任和索汇路线等。出口企业的审证着重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是否一致。例如: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对单据填制和分数的要求注意软条款,或特殊条款3.改证信用证中任何条款的修改,都必须在有关当事人全部同意后才能生效。开证行自发出修改之时起即不可撤销地受其约束。改证应注意的问题(1)需要修改的内容应一次性通知开证申请人,以节约双方改证费用;(2)开证行的改证通知书,仍须通知行转递,以保真实;(3)改证通知书的内容只能全部接受或全部拒绝。对同一修改的内容不允许局部接受,局部接受将被视为拒绝修改的通知。三、租船订舱1.租船订舱(1)查看船期表,妥善选择货运代理公司(2)订舱需要填写托运单(或者货物明细单);(3)货运效劳机构发给托运人进舱通知书;(4)拼箱/整箱;(5)单据:发票,装箱单,托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