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酬勤主题班会教案之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案:让意外损害远离我们教学活动目的:1、培养学生根本法律认识,协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和法律信仰。2、加强学生的法制观念,使他们明白得遵纪守法的道理,明白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本人。活动方式:由详细案例铺开,让学生参与讨论,发言,互相交流感想和学习体会。活动手段:小组讨论,个别发言,教师总结。活动过程:天道酬勤一、案例引出:事情发生在某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二、学生讨论:征询题1:甲失手打伤乙,算不算违法?1、学生讨论发言。2、教师小结:有没有构成一定的社会危害程度是确定是否违法犯罪的重要按照。比方两人开玩笑,你打我一下,我打你一下,没什么损害,不是违法,但假设其中一人不留意打到另一人的眼睛上,把眼睛打坏了,到达伤残的程度,那他确实是违法了,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因而案例中的甲造成了乙从楼上摔下严峻受伤,显然违法了。征询题2:甲违犯了什么法?)天道酬勤1、学生讨论交流2、教师:同学们说得特别对。事实上在法律上,违法行为还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峻违法行为两品种型,他们的区分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但有一点是确信的,那确实是严峻违法行为对人或社会造成的危害比一般违法行为大。因而甲的失手造成了对乙的严峻损害,他的行为已构成了严峻违法,也确实是俗称的犯罪。甲违犯了刑法第四章进犯公民人身权利罪。征询题3:你认为案例中的甲应得到如何的法律惩罚?1、学生按照本人对案件的理解和情感的投入,各抒已见。2、教师:同学们,你们可明白,确定一个人有没有犯罪,犯了什么罪,以及应该遭到如何样的制裁,不是凭感情用事,也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在法律上,都有明确的条文作为按照。按照刑法第四章进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损害别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天道酬勤征询题4:从这个案例中,你能够获得哪些启示?学生答复。三、案例分析:案例:出示材料:6月17日下午3:00,连江县东岱镇某小学六年级(1)班,小孩们正聚精会神地听语文教师讲解和布置各种复习统“考的标题。当语文教师讲到汉字的笔画笔顺〞时,有的同学交头接耳“地发出哄笑。原来,这个班的学生小东的姑丈的名字与笔顺〞谐音,一些明白情况的同学便把这个当成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