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需懂法〔29〕_知法懂法守法手抄报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的成心行为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律师同志:某市第一医院的一位女医生最近总是闷闷不乐,平日里热情开朗的她显得少言寡语。原来她一直疑心做生意的丈夫有了婚外情,由于没有抓到丈夫的把柄也就只好把苦水往肚里咽。周末,她在给家人洗衣服时,从丈夫的口袋里翻出了一张照片,照片上丈夫和一个年轻姑娘亲昵地相依相偎。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这个姑娘与她住在同一个小区,而且她所在的医院就是这个姑娘的合同医院,姑娘经常到该医院就诊。女医生火冒三丈,对丈夫大加训斥,要他说个清楚。没想到丈夫冷冰冰地说:“既然你已经知道了,我也就不再瞒你,本来我们已经方案好和你离婚后就结婚,只是我碍于夫妻情面还不知怎么开口,现在你已经知道了,我们谈谈离婚条件吧。〞满腔愤怒的女医生喊道:“你不为我想,也要为这个家和孩子想想啊!〞但丈夫依然无动于衷,无奈她只好先到医院值夜班,想第二天再与丈夫理论。当天晚上,护士喊女医生处置一个急性阑尾炎需要手术的急诊病人。走到手术台前,她不由得睁大了眼睛,原来,冤家路窄,躺在手术台上的正是丈夫的情人。女医生有心不为她治疗,但当天晚上只有她一个值班医生,纵有千般不情愿,她还是开始实施手术,且很顺利地切除了患者的阑尾。就在此时,女医生又想起无情无义的丈夫和被姑娘破坏的原本幸福的家庭。被愤怒冲昏了头脑的她想给姑娘制造一些麻烦,让她也尝一尝受苦的滋味。虽然在下手之前几经犹豫,但女医生还是狠狠心把姑娘的双侧卵巢割了下来。患者出院后出现了月经停止的病症,经过复查,发现卵巢已经被切除,这意味着一生都不能生育,失去了做母亲的资格,而且要靠注射激素来维持女性特征,否那么会极其迅速地衰老。姑娘要求该医院以及女医生承当责任。律师解答:在本案中,女医生利用给患者做手术的时机报复丈夫婚外恋情人的行为是成心实施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只能是过失行为,成心行为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不构成医疗事故。但这并不是说该医院和女医生不承当任何责任。从刑事责任角度来说,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的成心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如该人身损害到达轻级以上的,医务人员可能被追究成心伤害罪或者成心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对于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成心给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患者及其亲属可以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该人身损害没有到达轻伤的程度,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理条例的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与此同时,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