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自查报告关于切实做好预防接种和疫苗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为了做好我市预防接种和疫苗管理工作,落实市局预防接种和疫苗管理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根据崇卫发(2023)34号文件及会议要求,我市开展一次预防接种和疫苗管理工作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自查情况1、加强接种管理,标准接种效劳按照XX省省预防接种单位管理方法(试行)加强预防接种单位和人员准入管理,对辖区内接种单位进行统一规划,对从事接种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核发接种人员资格证,无接种资质人员不得从事预防接种工作。要求接种单位严格按照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那么和接种方案的要求标准实施接种,在实施疫苗接种前先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响、本卷须知等,告知一类苗免费政策,二类苗知情、自愿的前提下,不以任何理由强迫接种二类疫苗,不撤擅自用二类疫苗替代一类疫苗,不擅自开展群体性疫苗接种。2、加强疫苗管理和冷链运转县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能按照国家疫苗储存、运输管理标准,做好疫苗出入库登记,保障疫苗储存、运输和使用各个环节的冷链运转,保证疫苗质量。指定专人对疫苗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接收、分发、供应等记录,妥善处理好报废疫苗。县卫生局加大监督管理,对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一类疫苗分发和二类疫苗购置的情况进行督查。县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依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制订二类疫苗使用方案,实行统一采购,并做好疫苗生产、疫苗批发企业的资质查验,索取疫苗批号合格证明等工作。同时,加大对疫苗储存、运输及接种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做好储存、运输疫苗记录。3、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响监测、报告与处置工作认真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响病例的监测和报告管理。县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及其医疗卫生人员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响,依照预防接种工作标准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县疾控中心及时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响诊断专家组对报告的病例进行调查处理和确诊鉴定。对确属异常反响的病例,应按有关规定上报相关材料,落实补偿资金。对于因疫苗接种异常反响而引起相关上访人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4、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预防接种知识加强播送电台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大力宣传预防接种对保护公众健康的重要意义,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加大今年“4.25全国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力度,提高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