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XX省工程实验室管理暂行方法XX省重点实验室绩效考评暂行管理方法发表日期:2023年/12月/06日阅读次数:20234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增强实验室自主创新能力,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23]44号)和XX省重点实验室管理试行方法(鲁科财字(2022)144号),制定本方法。第二条实验室绩效考评(以下简称“考评〞)是对实验室在一定时期内的建设和运行状况,以及省财政资金资助工程的执行情况、取得成果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第三条考评工作以提高效益为导向,遵循“公平性、透明性效能性、鼓励性〞的原那么。第四条考评范围为已批准立项建设的实验室。每年度分批考评假设干学科(领域)实验室,原那么上每三年考评一轮次。第五条考评的主要依据为实验室建设规划、验收或运行绩效报告。第二章考评的组织实施第六条考评工作由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统一组织。第七条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制定考评规那么和指标体系,确定考评内容,制订考评方案,公布考评结果。第八条考评工作由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在实验室主管部门委托依托单位组织的自评根底上,直接组织专家组或委托考评机构开展。在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考评时,委托方与受托方应签订委托协议,受托方应保证考评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第九条实验室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所属实验室的自评工作,审核省重点实验室绩效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等考评材料,并汇总报送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第十条实验室依托单位负责审核自评和考评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材料失实的连带责任;在规定时间内撰写省重点实验室绩效报告报主管部门。第十一条省重点实验室绩效报告主要包括实验室绩效信息报告、省财政科技经费执行情况报告和绩效证明材料等。第十二第2页共4页条每年3月底前,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确定当年参加考评的实验室名单,并通知实验室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参评实验室应认真接受考评,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不以任何方式影响考评工作。第十三条实验室主管部门在实验室考评通知下达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验室自评工作并提交经审核的省重点实验室绩效报告。第三章考评内容和方法第十四条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业务考评和财务考评两局部。业务考评包括:研究水平与奉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产学研结合等方面的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定性考评和定量考评相结合,以定性考评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