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XX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问题的调研报告(三稿)区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调研报告调研单位:国家林业局开展方案与资金管理司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国家林业局经济开展研究中心调研组成员:姚昌恬刘金富戴广翠闫春丽闫宏伟缪光平王丽2022年,中央财政在三年试点的根底上,正式建立了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为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政策,根据国家林业局202223年重大问题调研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们先后对福建、浙江、广西、江西、陕西、北京、广东、云南等省(区、市)进行了调研,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公益林区域分布及补偿现状目前,根据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联合公布了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方法,区划界定重点公益林,实施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同时,地方各省区根据各自的生态保护需要,区划界定地方公益林,并由地方进行补偿。(一)公益林的区域分布重点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平安、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开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效劳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根据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方法,截至2023年,在全国近43亿亩林地中(不含台湾省),经各地区划界定并由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核查认定的重点公益林面积15.62亿亩,占全国林地面积的36.33%。202223年,财政部对局部省提出的漏划问题予以认可,目前,全国重点公益林实际认定面积到达15.78亿亩,约占全国林地总面积的37.2%,范围涉及除XX省以外的30个省(区、市),以及XX省森工集团、龙江森工集团、大兴安岭林业公司、解放军总后勤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35个单位。第2页共10页——按权属分:根据申报面积的权属比例推算,国有重点公益林占59.52%,面积约为9.39亿亩;集体重点公益林占34.06%,面积约为5.37亿亩个人及其他重点公益林占6.42%,面积约为1.01亿亩。——按区位分:江河源头0.76亿亩,占4.8%;江河两岸3.72亿亩,占23.6%;保护区与自然遗产1.34亿亩,占8.5%;湿地和水库0.80亿亩,占5.1%;边境地区0.74亿亩,占4.7%;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7.35亿亩,占46.6%;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红树林及海峡西岸0.15亿亩,占0.9%;2022年试点面积中不符合94号文件但延续补偿的面积0.68亿亩,占4.3%;解放军总后勤部0.23亿亩,占1.5%。——按地类分:重点公益林中,有林地7.95亿亩,占50.4%;疏林地0.44亿亩,占2.8%;灌木林地5.16亿亩,占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