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日常养护及运营管理合同范本甲方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乙方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隧道设施日常养护及运营管理合同项目名称:项目地点:甲方:乙方:二〇一八年月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制23隧道设施日常养护及运营管理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为了确保道路、桥梁安全运营和养护质量与效益,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并以合同承包形式将日常养护发包给乙方。为明确权利与义务,本着“安全、畅通、高效、经济”为目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如下:一、隧道设施日常养护及运营管理工作内容1.项目概况1.1隧道日常养护及运营管理工作(项目招标编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的路基、路面、隧道、边坡挡墙、桥涵、沿线设施的日常巡查、日常保养、日常保洁、小修(含工程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维修和抢险工程)及隧道运营管理等工作。不包括绿化养护,及路(桥)面保洁。1.2本合同参考工作量详见《隧道设施日常养护及运营管理采购包号划分一览表》。隧道设施日常养护及运营管理采购包号划分一览表包号标段名称工作范围备注:①甲方将提供具体的养护标段道路设施量清单供乙方实施养护作业。未纳入本合同清单的道路设施,或甲方新接收或重新接收的项目,甲方将按深圳市政府采购项目规定进行委托或招标。已纳入本合同清单的道路设施,若合同期内进行了改造,甲方将不因此增加养护费用。②单项养护金额在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造价站审核后的标底金额)的新接养道路设施(含新建或新移交片区道路)日常养护工作直接纳入所在区域养护标段,不再另行组织招标,由相应片区的中标单位接养并单独签订养护合同,合同价以市交通工程造价站审核的标底价为基数,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养护合同报主管部门备案批准后实施。超过300万元(造价站审核后的标底金额)的新接养道路设施日常养护4项目另行组织招标采购。③因设施量清单的基础数据众多、来源复杂且存在新增设施,故难免存在道路设施缺、错、漏或重复的情况,对上述情形,甲方一经查实,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后将予以调整,并相应核减养护标段的养护费用,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因此提出索赔或补偿要求。2.工作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为招标范围内道路的路基、路面、隧道、边坡挡墙、桥涵、沿线设施的日常巡查、日常保养、日常保洁、小修(含工程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维修和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