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考期间食品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为加强高、中考期间的食品卫生平安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高、中考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方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标准、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规,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高中考是当前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职能部门当前的工作重点。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结合当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充分认识高、中期间卫生监督工作对于保障考生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卫生平安保障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及时通报情况、交流信息,切实完成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卫生保障工作。二、工作内容(一)卫生监督所在高、中期间,对高、中考考点(学校)及其周边饮食摊点及公共场所单位依法进行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并将高、中考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方案及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卫生局。要结合全县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和学校卫生专项检查等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食品平安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标准、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方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方法等规定,依法履行食品卫生监督职责,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细化食品卫生监督措施,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一旦在高、中考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及食源性疾患按规定及时处理、上报。(二)卫生监督所严格加强对接待单位卫生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餐饮单位的餐饮效劳许可证的效期,卫生管理组织、管理人员、卫生管理制度设立情况;2、食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及健康状况;3、直接入口食品及食品工具、用具、容器卫生监测情况;4、餐饮单位生产加工制作过程卫生监督检查情况;5、提供给考生的饮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6、接待单位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卫生监督意见;卫生监督所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对在监督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应及时立案查处。三、职责分工卫生监督所负责高、中期间考点的食品平安保障工作,在高、中考开始前对校园周边的摊点、食堂进行检查督导,对存在平安隐患的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参加高、中期间食品卫生保障工作的卫生监督员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应对突发事件,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