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食用油生产专项监管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履行好食品平安监管职责,防范食品平安风险,切实保障我县食用植物油质量平安,按照广食药监发[2023]64号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局决定在我县范围内开展食用植物油生产专项监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专项检查时间2023年6月2023日至8月2023日二、专项检查内容(一)检查对象辖区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二)检查重点企业生产环境、生产车间、生产设备、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出错检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环节。特别是要认真开展塑化剂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不具备必要条件生产、不按标准组织生产行为和产品质量不合格行为。确保食用植物油平安。三、专项监管措施(一)认真开展塑化剂排查工作。组织开展对辖区所有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进行塑化剂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一是食品接触材料,重点是食用油生产的管道、设备、容器及包装材料,包括瓶盖、垫片等是否使用含塑化剂的食品接触材料;二是食品原料,重点检查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是否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对原料(油料、毛油、成品油)中塑化剂污染是否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三是食品添加剂,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gb2760)规定食用食品添加剂,特别是不得在芝麻油等食用植物油中使用香精香料等食品添加剂。(二)严格检查企业的生产条件。检查企业是否具备食用植物油生产必备条件,企业厂区环境条件和生产设备及卫生状况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等。(三)严格检查企业生产加工记录。结合落实企业质量平安主体责任工作,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销售台账,是否落实并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出厂检验制度、不合第2页共3页格产品管理制度、不合格品召回制度、投诉受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相关记录是否完整标准,要严格考核企业是否具备出厂检验能力并认真开展出厂检验工作,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出厂销售。(四)严格检查企业资质的合法性和一致性。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生产条件、生产工艺和检验手段等是否发生变化,如果发生变化是否按规定报告并办理变更手续;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是否一致;企业实际生产场所、生产产品范围是否与食品生产许可证内容一致。(五)严格检查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标识标注内容,企业事业标注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和培训工作,特别适应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