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非煤矿山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非煤矿山平安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防各类生产平安事故发生,切实做好全县非煤矿山企业“两节〞后复工复产平安生产验收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家、省、州、县平安生产会议精神,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有力的措施,对2023年非煤矿山复工复产企业进行严格的复工复产验收,全力消退地下矿山中毒窒息、透水、坠罐跑车、采空区坍塌,露天矿山边坡垮塌等方面的事故隐患,强化重大隐患排查2治理,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平安事故发生,确保全县非煤矿山2023年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组织领导为加强我县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领导,确保复工复产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全县非煤矿山行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三、复工复产范围和时间本次非煤矿山行业复工复产工作范围是全县全部非煤矿山3企业,复工复产时间暂订于2023年从3月20日起。四、复工复产程序和标准(一)、验收范围1、采矿许可证、平安生产许可证、建设项目“三同时〞批复手续在有效期内的企业。2、2023年“两节〞前后自行停产停建,以及因经济形势或其他缘由长期停产、停建,拟恢复生产建设的露天、地下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二)、验收方式1、需要恢复生产经营或施工建设的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必需制定复工复产方案,自行组织检查验收,认为符合平安生产4条件的企业要向应急管理局提交复工复产申请,说明复工复产时间、平安保障措施等事项,并供应企业复工复产检查验收状况等材料。应急管理局同意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对企业进行启封并检查,下达整改文书。2、企业整改完成后,开展非煤矿山复工复产检查验收工作。对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企业县局将起草并下达同意复工复产的文件;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依法严峻查处;对弄虚作假,存在重大平安隐患的,不得复工复产,对重大隐患限期不能整改的,提交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停产停建预备恢复生产或者建设的矿山企业,要制定具体的复工复产方案,明确复工复产程序、检查内容和验收标准并5严格执行,地下矿山要对提升、排水、通风、供电、压风、采矿、掘进、运输等生产系统设备设施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平安运行。进入采场和掘进前必需携带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经检测合格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要严格执行顶板管理制度,准时清理浮石。露天矿山要对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