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委清理村级债务工作方案根据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全省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意见,为积极推进我镇村级债权债务的清理和锁定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全镇所有行政村、居委会(含村小组)2023年底前形成的各种债权债务和村级资产,在村级全面自查的根底上,按照试点引导到全面铺开的步骤,进行彻底清查、核实锁定。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一、清债工作目标按照国务院关于“制止新债、摸清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通过清理自查,摸清我镇村级债权债务形成的原因、构成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核查审定、锁定债权债务,为下一步按照中央有关政策化解村级债务,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促进我镇农村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开展。二、成立机构、明确职责根据区政府规定,我镇成立了清理锁定村级债权债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镇政府镇长;副组长:,镇工会主席;成员单位由镇财政所、社会事务综合管理站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清债办),抽调专业人员组成工作组,负责组织指导和帮助各村开展村级债权债务的清理自查和统计上报等具体工作;各村委会成立有村民代表参加的清债工作小组,在区乡两级政府的政策指导下,具体实施村级债权债务的清理自查工作。三、清债工作的主要内容(一)全面自查、摸清底数通过村自查清理、摸清底数,为镇级核查提供翔实的根底数据和有效依据。1、时间安排自查工作从2023年5月15日—5月底。由各村清债领导小组牵本村委会(包括村民小组)2023年底以前形成的各种债权债务和村级资产按要求进行全面自查。自查工作务必于15天内内完成,自查结果按要求登记汇总后,报镇党委、政府审核。2、工作要求(1)自查统计工作应根据区统一设计表格(表样见附件),结合本村实际,按照债权债务发生的时间、用途、利率、经手人、证明人、债务人、债权人等工程进行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对村级集体所有的资产要按照资产名称、数量、价值(估值)等内容登记台帐,并在自查后实施动态管理,及时登记。(2)村级自查结果要经过村民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逐笔核对、审查、确认,经自查登记入册的债权债务和村级资产必须具备充分有效的原始依据,确保帐册相符、帐据翔实。(二)彻底核查、锁定债务1、时间安排核查工作由镇清债办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核查工作组,工作组根据各村自查结果,有针对性地选择几个有代表性的村组先行试点核查,同时区清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