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沧州环保局XX县区化学品环境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监管,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统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全市化学品环境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全面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催促企业整治环境污染隐患、建立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台账和信息档案、制定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多发态势,确保环境平安。二、检查对象全市范围内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制造的企业,重点是江河沿岸沿线、乡镇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和市经济开发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三、检查内容及要求(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情况。没有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一律责令停止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无针对化学品特性或特征化学污染物要求、无环境风险评价专章或环境风险评价内容不完善的,责成建设单位限期补做或补充完善环境风险评价,并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审核;建设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要重点核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正式生产的,一律停止生产。(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监测站要针对特征污染物开展监督性监测,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处分,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报请市政府责令关闭;对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限期改正,依法处分;对没有按期落实整改要求的,责令停产整治,经验收合格前方可恢复生产。(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环境隐患整治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环境隐患以及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环境应急防护措施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的依法处理;对未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的,责令限期改正,催促企业结合自身危险化学品特点,查清环境风险源,完善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四)废弃危险化学品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情况。对贮存不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未按规定申领填写联单的、未按规定运行联单的、未按规定期限向环保部门报送联单的、未在规定存档期限保管联单的以及拒绝联单检查的要依法给予处分。禁止将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包装物作为一般废物处置。(五)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情况。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