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XX年重点建设工程考核工作方案为加快重点建设工程工作进度,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开展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意见和蓝办发(202223)1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第一条凡列入蓝办发(202223)13号文件的重点建设工程及县级领导、责任单位的考核按本方案进行;凡列入蓝办发(202223)13号文件的主要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分管领导的考核方法另行制订,相同工程的考核按本方案执行。第二条全县重点工程考核日常工作由县重点工程办负责,季度、年度考核由县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县考核办、县重点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参与。第三条考核工程投资额由县考核办、县统计局认定,税收任务由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考核办认定。第四条考核采取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考评、年终总考核的方法进行。第五条考核主要内容为202223年度重点工程投资额和税收(地税、国税)完成情况。第六条各重点建设工程的投资额认定,由各工程建设指挥部向县考核办XX县区重点办每月月底按时提供以下资料:1.属于政府投资性质的在建工程由县财政局国库支付局出具投资额证明;2.属于外商(私营)企业主自主投资的工程,必须由投资商出具真实准确的财务报表;3.存在农民自主投工投劳的重点建设工程,农民工的投工投劳数额可折算计入投资额。第七条年终考核时被考评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1.列入县级考核的重点工程年度工作总结;2.考核工程目标任务投资完成进度表;3.重点工程投资统计台帐;4.重点建设工程施工环境方面的情况;5.考核工程年度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等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第八条实行20230分制考核。统计台帐、会计报表等有关资第2页共3页料齐全的,计2023分;年度完成投资任务(含税收任务)的,计90分,按完成比例计分,每超额完成2023%加2分。第九条重点工程考核单位的划分及计分方法:1.责任单位,考核分20230分,对应和折XX县区综合考核分2023分。同为两个以上工程的第一责任单位,考核取平均分;只有一个工程为第一责任单位,其他为参建工程责任单位的,以列入第一责任单位的工程考核分为准,参建工程可酌情加分;不是第一责任单位的参建单位,以参建工程考核分为准,参建两个以上工程的,取各工程考核得分的平均分。所有责任单位均纳入季(年)度考核奖罚对象,同奖同罚。2.未列入工程责任单位,但具有效劳、指导、协助等职能的单位,对XX县区综合考核分为6分。实行全年一次性考评,视业绩和业主意见,可酌情加减分。3.未列入重点工程考核对象的其他有...